捐贈須知

  1. 本醫學院一般會接受曾做過手術,曾染頑症如癌症等非傳染性疾病的遺體捐贈者。然而以下情況則不能接受此類遺體:
    • 甲、因意外而身體有嚴重破損、自殺、燒傷、溺斃、遺體有未癒合的大傷口、皮膚潰爛、腐壞發臭或境外死亡,經過法醫執行病理解剖的遺體。另外,當醫院界定先人的死因屬高危傳染病、身體過肥或瘦,因病而身體出現嚴重水腫或變黃等。
    • 乙、若先人留院不足二十四小時便死亡,因不能準確判斷死因或死因不明,遺體需由政府送往公眾殮房。
  2. 當醫學院殮房及其他存放設備飽和時,除了停止接收遺體外,我們也不設留位服務,希望家屬諒解。

由於遺體捐贈登記並沒有法律效力,香港法例授予死者直系親屬擁有遺體或器官捐贈的最終決定權,所以家人間需要有充分溝通和理解。另外,亦可尋找執業律師訂立遺囑,方便家人日後辦理死亡文件時有效遵行先人意願。

「先捐器官助人,救活一個家庭。後捐遺體教學,承傳一份祝福。」我們鼓勵捐贈器官救人為先,因等待器官移植輪候的的病人有更迫切需要去延續生命。若身體主要器官已捐贈,遺體未必適合作解剖教學之用,但身體其他組織仍可能適合作其他教學用途,但仍有個別原因可能不獲本校接收。
www.organdonation.gov.hk

香港主流的宗教如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和道教,大都認同遺體捐贈的大愛及無私精神。除了造福眾生,立功積德,遺愛人間外,對遺體捐贈者更是施比受更為有福,而醫療的促進也使後人子孫間接受惠。

即使你未寄出意向書或未收到我們發出的【遺體捐贈咭】及登記確認信,只要親屬或委託人在遺體捐贈者過身後聯絡醫學院,經本院職員批核後,也能達成作為「無言老師」的意願。反而,當醫學院存放位置飽和時,會停止接收遺體,直至有空間後以曾登記者為優先接收。

捐贈者離世後,親屬可先聯絡醫學院,通知有關殯殮儀式的安排,直至辦妥一切禮儀,經殯儀商把遺體送往醫學院。待教學完結後,醫學院職員會聯絡親屬,由親屬通知殯儀商安排火化。(個別原因也可授權本校代辦運送及火化)

醫學院每年均需製作不同的人體標本供西醫、中醫、藥劑和生物醫學等學科作教學和同學溫習之用。由於製成標本的部分肢體會長留於醫學院,所以送往火化前的先人身體並不齊全,能領取的骨灰份量較少。而手術練習會把肢體分開不同部份和時間在醫學院或醫院作專門訓練,使用後會包好全個先人遺體入棺,等待火化。

由於中大的解剖教學非常全面和仔細,遺體經過深層解剖後而不能縫合,所以我們只能把解剖過的遺體用標準屍袋包好放入棺木。在火化前,家人作簡單告別儀式,但不能瞻仰遺容。

家屬可自行領取骨灰,購買合法私營骨灰位或申請政府的龕位、海上撒灰或撒灰花園服務。(可參閱食物環境衛生署有關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網頁)
www.fehd.gov.hk/rpc

香港中文大學於華永會將軍澳紀念花園首設有「無言老師」撒灰專區,並每年聯同學生代表及家屬進行撒灰儀式。期間在師生分享及靜默追思後,由家屬代表或學生撒灰,再為先人安放石碑。(可參閱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網站)
www.bmcpc.org.hk/

捐贈者可以把遺體捐贈心願告知親友或請公立醫院醫生寫於病歷紀錄內,並隨身攜帶【遺體捐贈咭】。若捐贈者為獨居長者或無直系親屬或有經濟困難者,可預先參加合資格慈善團體的生前規劃服務和身後殯葬服務,向社工提出有意成為「無言老師」,並由該團體之社工跟進。於處理醫院認領手續及領取死亡文件後,可聯絡本校職員及授權本校之合約殯儀承辦商把先人遺體從醫院殮房直接送往醫學院及火化事宜,並由本校支付所需費用。(由於經費所限,當本計劃的殯儀資助儲備金不足時,可能需停止該資助申請。)